作者:上海动迁律师 发布于:2019/5/15 14:51:52
本组在四十年左右有一块土地被公社征用建学校,至今也没有补尝,现学校以拆迁复垦,是不是土地应归还我组。上海拆迁律师解答已经过了最长的诉讼时效了,建议协商解决,
我们2018年拆迁的,一共1000多平方,但是赔偿款只有几十万,我是没有签字的,我没在家我爸帮我签的,我和我爸的户口是分开的,我可以不履行拆迁协议吗?上海动迁律师解答你这边有委托你父亲帮你签字吗,补偿不合理,您可起诉维权。
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?
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,但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,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。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、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;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,因破产、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,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。 全民所有,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。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。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。
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。但是,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。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、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;但是,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,因破产、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。